为了确保入党积极分子系统地学习党的理论知识,进一步提高思想觉悟,现将推荐参加党校学习的有关程序和规范作如下规定:
1.学生党支部或辅导员应系统地根据不同年级情况分别利用新生入学教育、晚点名、政治学习等不同形式启发和引导学生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
2.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学生应在学生党支部的指导下每学期参加1-2次学生党支部组织的政治学习或活动,并及时向学生党支部书面或口头汇报思想动态。
3.每学期开学初,已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学生可以向各年级团支部书记书面或口头提出参加党校学习的申请。
4.各年级团支部及时召开团员大会,讨论评议申请人现实表现情况,经民主推荐初步产生党校学员名单。
5.各年级团支部书记将团员大会上民主推荐情况及所产生的名单以书面形式向学生党支部报告。
6.学生党支部书记组织各年级团支部书记、学生党支部委员会议,共同审议各年级团支部递交的书面报告,并按党总支下达的党校指标确定党校人选。
7.学生党支部书记以书面形式向党总支汇报党校推荐程序和名单,经党总支审批通过后,在全学院公示三天后报党校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