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智能体育工程学院学生奖励评定办法(试行)

2022-11-28  浏览:[]

为了激励学生奋发向上,积极进取,增强学生自我教育意识,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树立先进、良好的学院风,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 评奖、评优范围

智能体育工程学院全体在校学生。

二、 评奖、评优综合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观、道德观、世界观和人生观,乐观向上,积极进取,无任何处分;

2.学习目的明确,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具有一定的掌握和运用知识的能力,无重修课程;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爱集体,团结合作,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校园文化活动,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团队意识;

4.遵纪守法,认真执行大学生守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5.学期报到注册及时,无欠缴学费。

三、 表彰奖励形式

1.以奖状、证书、锦旗为主,奖金、奖品为辅;

2.召开表彰大会宣布表彰奖励决定;

3.在学院网站、宣传栏处公布表彰奖励结果;

4.表彰奖励结果进学生档案,并函告家长。

四、 评奖类别与比例

(一) 省级、国家级优秀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

2、国家励志奖学金

3.国家助学金

4.省政府奖学金

(二) 校级优秀奖学金

1.优秀学生奖学金(占学院学生数20%

2.优秀学生单项奖学金(无名额限制)

五、 评优类别与比例

(一) 省级优秀奖

1.湖北省三好学生

2.湖北省优秀学生干部

3.湖北省先进班集体

(二) 校级优秀奖

1.三好学生标兵(1人)

2.精神文明标兵(1人)

3.社会实践标兵(1人)

4.奋发成才标兵(1人)

5.三好学生(占全学院学生数3%

6.优秀学生干部(占全学院学生数3%

7.优秀团干(占团内干部数3%

8.优秀团员(占全学院团员数6%

9.文明卫生寝室(占全学院寝室数10%

10.考风考纪优胜集体(无名额限制)

(三) 学院级优秀奖

1.爱学院标兵(1人)

2.学院三好学生(占全学院学生数5%

3.学院优秀学生干部(占学生干部数20%

4.学院学习进步奖(无名额限制)

5.学院文明卫生寝室(占全学院寝室数30%

6.学院优胜集体奖(1个)

六、 评奖条件

(一) 省级、国家级优秀奖助学金:

1.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

申请基本条件:见学校各项奖学金评定标准

评定补充条件:

1)参评对象:国家奖学金为高年级学生,其它两项大一除外;

2)课堂考勤全勤,按时参加早、晚自习、晚点名和学院组织的活动,累计缺勤不超过2次;学习成绩在上学年度名列年级前20%之内;

3)自觉遵守校纪校规,无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或热得快;

4)生活朴素,无铺张浪费现象;

5)在达到学校和学院规定的条件下,英语四、六级和计算机二级证书获得者优先参评。

2. 国家、省助学金

申请基本条件:见学校各项奖学金评定标准

评定补充条件:

1)课堂考勤全勤,按时参加早、晚自习、晚点名和学院组织的活动,累计缺勤不超过4次;

2)学习成绩优良,各科成绩达及格以上,平均成绩在75分以上;

3)自觉遵守校纪校规,无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或热得快;

4)生活朴素,无铺张浪费现象;

5)在达到学校和学院规定的条件下,英语四、六级和计算机二级证书获得者优先参评。

(二) 校级优秀奖学金

1. 优秀奖学金

申请基本条件:见优秀奖学金评定文件之标准。

评定补充条件:

1)课堂考勤全勤,按时参加早、晚自习、晚点名和学院组织的活动,累计缺勤不超过4次;

2)自觉遵守校纪校规,无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或热得快;

3)在达到学校和学院规定的条件下,英语四、六级和计算机二级证书获得者优先参评。

2. 单项奖学金

年度内获得英语四、六级证书和各类校内外活动奖项者可申请参评。

七、 评优条件

(一) 省级优秀奖:

申请基本条件:见评优文件之规定。

1. 湖北省三好学生

评定补充条件:

1)课堂考勤全勤,学习刻苦,成绩名列年级前3名(或最低分75分,平均分在85分以上);

2)英语过四级,计算机过二级;

3)积极参与校园文化活动,并在学校大型活动中取得良好成绩;

4)寝室卫生,有良好的文化氛围,曾获校级文明卫生寝室称号;

5)自觉遵守校纪校规,无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或热得快,并能带动同学自觉维护校园和谐;

6)在专业学习、精神文明建设、社会实践、奋发成才等方面有突出表现者。

2. 湖北省优秀学生干部

评定补充条件:

1)课堂考勤全勤,学习刻苦,成绩名列年级前5名;

2)积极参与校园文化活动,并在学校大型活动中取得良好成绩;

3)保持寝室卫生,曾获校、学院级文明卫生寝室称号;

4)自觉遵守校纪校规,无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或热得快,并能带动同学自觉维护校园和谐;

5)担任学生干部满一年,且年度考核优秀。

3. 湖北省先进班集体

评定补充条件:

1)有良好的学习氛围,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现象,四级过级率达50%

2)文明卫生寝室达到50%

3)获得学校考风考纪优胜班集体称号;

4)无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

5)团结友爱,精神面貌良好。

(二) 校级优秀奖:

基本条件见评优文件之规定。

1. 三好学生标兵

评定补充条件:

1)课堂考勤全勤,按时参加早、晚自习、晚点名和学院组织的活动,累计缺勤不超过2次;

2)三好学生标兵学习成绩名列年级前8名(或学习成绩优异,最低分在75分以上,平均分在85分以上);

3)英语过四、六级,计算机过二级;

4)保持寝室卫生,曾获校、学院级文明卫生寝室称号;

5)自觉遵守校纪校规,无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或热得快;

6)在专业学习、技能特长等方面有突出表现者。

2. 精神文明标兵

评定补充条件:

1)课堂考勤全勤,按时参加早、晚自习、晚点名和学院组织的活动,累计缺勤不超过3次;

2)学习成绩名列年级前15名(或学习成绩优异,最低分在70分以上,平均分在80分以上);

3)保持寝室卫生,曾获校、学院级文明卫生寝室称号;

4)自觉遵守校纪校规,无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或热得快;

5)积极参加校内外精神文明建设,弘扬校园新风尚,在创建和谐校园文化过程中有突出表现者。

3. 社会实践标兵

评定补充条件:

1)课堂考勤全勤,按时参加早、晚自习、晚点名和学院组织的活动,累计缺勤不超过3次;

2)学习成绩名列年级前15名(学习成绩优异,最低分在70分以上,平均分在80分以上);

3)保持寝室卫生,曾获校、学院级文明卫生寝室称号;

4)自觉遵守校纪校规,无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或热得快;

5)努力创新实践活动方法和途径,充分展示专业素养并有突出表现者。

4. 奋发成才标兵

评定补充条件:

1)课堂考勤全勤,按时参加早、晚自习、晚点名和学院组织的活动,累计缺勤不超过3次;

2)学习成绩名列年级前15名(或学习成绩优异,最低分在70分以上,平均分在80分以上);

3)英语过四级,计算机过二级;

4)保持寝室卫生,曾获校、学院级文明卫生寝室称号;

5)自觉遵守校纪校规,无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或热得快;

6)人生目标明确,意志坚定,勤奋好学,奋发成才且有突出表现者。

5. 三好学生

评定补充条件:

1)课堂考勤全勤,按时参加早、晚自习、晚点名和学院组织的活动,累计缺勤不超过3次;

2)学习成绩名列年级前15名,无不及格课程;

3)英语过四级,计算机过二级;

4)保持寝室卫生,曾获校、学院级文明卫生寝室称号;

5)自觉遵守校纪校规,不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或热得快;

6)在专业学习、精神文明建设、社会实践、奋发成才这方面有较好表现者。

6. 优秀学生干部

评定补充条件:

1)课堂考勤缺勤不超过2次,按时参加早、晚自习、晚点名和学院组织各项校园的活动,累计缺勤不超过3次;

2)学习成绩优良,最低分在60分以上,平均分在75分以上(学习成绩名列年级前20名);

3)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遵守工作纪律和原则,能创造性地主动开展工作且取得一定成绩;

4)团结合作,深入工作,以身作则,在学生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5)保持寝室卫生,寝室卫生检查合格;

6)担任学生干部满一年,且学生干部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

7. 优秀团干

参照优秀学生干部标准评定。

8. 优秀团员

评定补充条件:

1)不无故旷课,按时参加早、晚自习、晚点名和学院组织的活动,累计缺勤不超过4次;

2)勤奋学习,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及格课程(或最低分在分以上,平均分在70分以上);

3)积极参加团内活动,团课考试成绩优秀;

4)计算机过二级;

5)保持寝室卫生,积极配合学院卫生检查;

6)自觉遵守校纪校规,无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或热得快;

9. 文明卫生寝室

评定补充条件:

1)有良好的学习氛围,寝室成员团结互助,无不良嗜好;

2)寝室卫生,学校集中检查结果为优秀;

3)遵守校规校纪,安全用电。

10. 考风考纪优胜集体

评定条件:

1)考前广泛动员,承诺诚信考试学生达100%

2)全学年考试中无人考场违纪作弊。

(三) 学院级优秀奖

1. 爱学院标兵

1)积极参与校、学院举办的各项活动,并取得一定名次或荣誉;

2)积极宣传和维护我系荣耀,有一定贡献者;

3)利用所学热心为系师生服务,吃苦耐劳,无私奉献,能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2. 学院三好学生

1)要求进步,学习勤奋,学习成绩在全年级前1/3

2)自觉遵守课堂纪律,无故旷课;

3)按时参加早、晚自习、晚点名和学院组织的各项校园文化活动,累计缺勤次数不多于5次;

4)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生活朴素,有良好的服务和协作精神。

3. 学院优秀学生干部

1)积极参加学生干部会,认真完成各项工作;

2)学习勤奋,成绩进步明显;

3)寝室卫生,有良好的文化氛围;

4)较好地完成既定工作。

4. 学习进步奖

无重修课程,平均成绩比上学年提高15个名次。

5. 学院优胜集体奖

1)有良好的学习氛围,学习成绩逐渐上升,四级过级率达40%

2)有良好的文明卫生习惯,寝室卫生合格率达到40%

3)班委工作有成效,能及时针对班级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

4)积极组织、参加各项活动,并取得一定成绩;

5)团结友爱,互相协作,有较好的集体主义精神。 

6. 学院文明卫生寝室

1)认真做好寝室卫生,每学年卫生检查优秀率在50%(或良好率在80%)以上;

2)平时抽查能保持寝室整洁;

3)无人晚归或不归。

八、 评优、评奖程序

1、每年下半年根据学校评比时间,以年级为单位,辅导员或班主任负责组织学生进行民主评议,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先评出省、学校各项奖项,再评出学院各项奖项;

2、由各年级上报推荐评奖、评优名单或先进事迹材料;

3、由学院评优评奖领导小组审核;

4、评选结果公示三天,年底或年初召开全学院表彰大会。

本办法由学院评优、评奖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