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对智能体育工程学院学生的考勤、请销假制度作统一规范管理,特制定如下规定,请同学们遵照实施。
一、 考勤范围
上课、晚点名、早晚自习、早操、集体活动、干部会议、政治学习等都实行考勤制。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事先请假,凡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缺席正常上课或活动者,按旷课计入旷课学时中,达到一定学时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二、 请假办理手续要求
1.学生因事因病确需请假,必须由本人填写请假单,按请假程序及要求报批;
2.学生因病请假,超过一天以上必须有医院证明,特殊情况来不及办理医院证明者,事后必须补办;
3.学生外出参加各类活动,应有用人单位邀约信函,由辅导员签字报学院领导批准后,办理请假手续,方能离校。否则按旷课处理;
4.学生在校外因故不能及时返校者,必须及时电话告知辅导员或学院办公室,先口头请假,回校后再办理有关手续;
5.请假在半天之内,可报辅导员或班主任批假,三天之内,由辅导员批准;三天以上由辅导员签字,报学院领导审批。
三、 请假有关要求
1.平常休息日(周六、周日)的请假
⑴ 凡家住武汉市的学生开学初应在辅导员处备案,每周五下午完成规定课程后可离校,周日下午6:30前返校,并按时参加晚点名等活动;
⑵ 非武汉市学生离开校园或出武汉市须持请假单直接向辅导员请假,经批准后将有辅导员签名的请假单交至本班学习委员处备案并填写离校登记表(地址、电话、预计返校时间等);
⑶ 按时返校后立即到学习委员处销假。
2.大型节日(如五一、十一、清明、端午、中秋等)的请假
⑴ 因各种原因离校出武汉市的学生都要如实填写离校登记表(地址、电话、预计返校时间等)后方可离校;
⑵ 学生返校时间不得迟于假期最后一天下午6:30;
⑶ 晚点名时集中销假;
⑷ 各班学习委员负责统计离校学生名单于放假前一天交辅导员备案,并负责将销假情况及时向辅导员反馈。
3.因病因事请假
⑴ 因病、因事请假或离校,须持请假单向辅导员请假,经辅导员同意后将请假单交至本班学习委员处登记后方可生效,返校后立即向本班学习委员销假;
⑵ 本班学习委员或受学习委员委托的考勤指定负责人向任课教师出示医院证明或请假单,代为向任课教师请假。
四、 请假注意事项
⑴ 原则上请假人需亲自到辅导员办公室请假,在特殊情况下,可以通过电话向辅导员请假,得到批准后有效,但事后仍须补办有关请假手续;
⑵ 如请假期限已到,请假学生仍因病因事需续假者,必须在辅导员处办理请假延期手续,因特殊情况无法办理延期手续者,须电话联络口头续假,待返校后凭医院证明或补假申请办理正式补假手续;
⑶ 所有请假需详细注明请假人姓名、请假原因、请假时间、请假期限及联系方式(地址、电话等);
⑷ 凡没有履行正常请假手续的请假行为均视为无效请假。凡无故旷课者,视情节严重,按照《武汉体育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执行;
⑸ 负责学生请、销假的学生干部因故(如生病、回家)无法完成工作,必须事先安排本班其他学生干部临时代为执行,确保考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