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工作,根据《武汉体育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武体院发〔2025〕9号)及《武汉体育学院推荐2026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本细则。
一、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领导,认真执行文件要求,我院成立推荐2026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何丽苹 侯 冲
副组长:窦 志 马 勇
成 员:胡 璞 李光军 杜芸芸 王聿森 刘 干
二、推荐对象
智能体育工程学院2026届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三、推荐名额
根据学校下达我院推免生计划,分专业分别分配推免计划。
四、基本条件
政治思想表现优秀,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学习态度端正,诚实守信,无弄虚作假、考试舞弊等行为,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已解除处分不在处分影响期内的除外)。
1.英语成绩
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分数达到425分及以上(或IELTS≥6.0;或TOEFL≥70);在全国性学科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的学生应达到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分数425分及以上。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必须是参加本校组织的“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所取得的成绩。
2.学业成绩
(1)课程成绩:占学业成绩的50%。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前三年应修课程,成绩单无不及格记录;专业类基础课程与核心课程平均成绩不得低于80分;必修课程和专业选修课程学习成绩算术平均分居本专业排名的前10%。
(2)实践成绩:占学业成绩的40%;
(3)奖励成绩:占学业成绩的10%;
(4)故意延迟毕业者不予推免。
五、评分及排名标准
学院根据学校《武汉体育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和下达的推免生计划推荐名额,按照下列办法进行测评(测评总分为100分):
1.按照综合分排名从高到低推荐。
2.综合分计算方法:
(1)课程成绩:占学业成绩的50%。课程成绩得分=课程成绩平均分/第一名课程成绩平均分*100*50%;
(2)实践成绩:占学业成绩的40%。包括学科竞赛、科研成绩等,合作性学科竞赛个人得分按权重系数(见附件1)计算,实践成绩得分=实践成绩实际得分/第一名实践成绩实际得分*100*40%;
(3)奖励成绩:占学业成绩的10%。包括文体竞赛、社会活动等。奖励成绩得分=奖励成绩实际得分/第一名奖励成绩实际得分*100*10%。
总成绩=课程成绩得分+实践成绩得分+奖励成绩得分。
3.以上各种奖励以学生提供的获奖证书为准(在规定时间内),无获奖证书不能计分;参加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以学院认定为准,其他未列入此标准的成果及奖励由学院推荐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六、推免办法与程序
1.9月5日17:00前,学生申请:提交申请,填写《武汉体育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学院网站可下载),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含:学习成绩单原件及扫描件、四六级成绩报告单、比赛成绩证书和获奖证书原件);
2.9月5日 ~ 6日材料审核:对申请者所有材料(所修课程学分、运动成绩、运动等级、英语四六级成绩等)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核(其中学校成绩材料需由教务处确认盖章);
3.9月6日测评排序:由学院推免遴选工作组指定专人按照测评办法对拟推免者进行量化测评并排序;
4.9月6日名单确定: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审定推免名单;审定通过后的推免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教务处。
七、监督管理
1.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交由校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2.在硕士研究生入学前违反校纪校规或有违法行为者,将取消免试研究生入学资格。
3.推免工作全程执行回避原则。申请人如与相关工作人员本人、其配偶及其子女之间存在直系亲属关系,或者具有利益关联的,相关工作人员必须全程回避且不得参与推免工作。未按规定回避者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回避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八、其他规定
1.所有推荐免试生在本科毕业时必须获得学士学位。在硕士研究生入学前未获得学士学位的推荐免试生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2.已被正式确定为推免生者,不得放弃资格,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3.本实施细则由智能体育工程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4.联系方式:027-87193872。
智能体育工程学院
2025年9月4日
智能体育工程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践成绩、奖励成绩分值计算办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