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智能体育工程学院新教师开课、教师开新课试讲制度

2022-11-28  浏览:[]

为强化智能体育工程学院新开课和开新课教师的教学质量意识,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新开课及开新课教师在开课前参加教研室组织的试讲,试讲通过后方可承担相应教学任务。为进一步规范试讲工作的各项程序,根据学院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及管理办法

一、 试讲对象

1.本试讲制度不仅适用于初次开课的青年教师、拟聘用的新进教师,也适用于第一次担任新课程教学和选修课的教师。

2.因工作原因,较长时期脱离教学岗位后又重新任课的教师和已开过课,因教学效果欠佳而停止开课,申请重新开课的教师也必须试讲。

一、 试讲教师资质审查

1.所有的新教师必须参加教育教学理论培训(岗前培训),并且培训合格后方可提出开课申请。应届毕业生必须先进行一年辅助课教学(包括听课、辅导、答疑、习题课、批改作业等),才能提出开课申请。

2.在职教师可以根据每学期教学任务和开课计划,在确定暂无教师开课的情况下方可提出开新课申请。提出开新课申请的在职教师必须是教学效果反映良好,否则,不能提出开新课申请。

3.因工作原因,较长时期脱离教学岗位后又重新任课的教师原则上只能提出以前已开过的课程试讲申请,特殊情况例外。

4.因教学效果欠佳而停止开课的教师只能提出以前已开过的课程试讲申请,不得提出开新课申请。

二、 试讲组织

1教师(包括停止上课又重新开课的教师)本人向教研室提出试讲申请,经系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试讲。试讲工作由教研室主持,教研室全体教师必须参加,并指定三名以上教学水平和学术水平较高、教学经验丰富的高级职称教师组成评议小组进行评议(评议小组成员必须具有高级职称)。评议小组综合评议意见,并通过适当的方式将评议结果通知试讲教师。

2.对于开新课程和选修课的讲师以上的教师,可以采取试讲与讨论相结合的办法,变试讲为学术讨论。

3.教研室给青年教师分配讲课任务后,要给予充分的备课时间。青年教师在备好所讲授课程内容的三分之二时,即可提出试讲申请,并提交备课笔记或讲稿。

4.教研室邀请试讲评议小组成员,提前审查试讲教师提交的备课笔记,听取试讲教师备课情况的汇报,考查其对教学大纲、教学内容理解的准确性、深度、广度等,视其准备情况,由评议小组确定能否试讲,并通知试讲内容和时间。

三、 试讲要求

1开课的教师(包括停止上课又重新开课的教师)试讲前应已初步掌握

拟开课程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认真备课,并按规定写好教案

2.试讲教师按规定携带教材、教案、讲稿及有关教具至少提前 5 分钟到试讲地点,做到穿着整洁,仪表端正,举止文明。试讲按常规上课的要求进行,讲课时间一般在一节课以内。

3.试讲应按既定的教案进行,各章、节及整个课程的教学目的要明确。试讲内容由教研室指定有代表性的章节,其内容不少于两节课,并于试讲之前将教案交试讲评议小组审查

4.试讲要保证科学性和系统性,做到重点突出,循序渐进,理论阐述准确、概念清晰、条理分明、论证严密、逻辑性强。

5.试讲要贯彻理论联系实际,引导学生应用理论去解决实际问题。

6.试讲要有高度的思想性,达到教书育人的教学目的。

7.试讲要有艺术性。包括教师授课必须讲普通话,板书、板图布置合理,标题明显,书写工整,能适当地利用各种教具。

四、 试讲评议

1.评议前先由试讲教师介绍授课的组织、构思与体会,并进行答辩,然后由试讲评议小组根据试讲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评议。

2.参加试讲评议的人员认真履行职责,认真填写《教师试讲评议表》,并按表中的评议指标对试讲教师的讲课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量化评议,并写出试讲评议意见。

3.试讲结束后,全体评议人员要集中进行口头评议,得出综合意见并转告

试讲者。《试讲综合评议意见》和《教师试讲评议表》送交教学秘书归档保存。

4.按照民主集中原则,30%以上的评议人员认为不通过,则该试讲者试讲结论即为不通过30%或以下评议人员认为不通过,则该试讲者试讲结论由评议小组共同评议后确定

5.试讲者或其他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妨碍试讲评议公正。

6.试讲评议未通过者,经过重新准备后,可以再办理一次试讲申请。教师经连续两次试讲,水平未达要求者,应暂缓开课。另开新课的教师,经连续两次试讲未达要求者,不宜开新课。教学效果较差的教师,经连续两次试讲仍无明显提高者,应调离教学岗位。

五、 试讲制度说明

1.试讲制度不仅是审查青年教师备课或确定其能否开课的手段之一,也是培养和提高青年教师教学技能的有力措施之一,同时可以发现人才。因此,各教研室务必认真执行试讲制度。对于初次开新课程和选修课的老教师,把试讲和讲座结合起来,可活跃学术氛围,提高学术水平。

2.对首次开课的新教师,教研室和指导老师应热情关心,定期听课,了解课堂效果、学生反映,并及时给予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