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管理,提高学生遵守校纪校规自律性,调动学生学习热情,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如下七项制度。
1.考勤范围:课堂教学和课外学习及活动。课外学习及活动包括规定的早晚自习、升旗、早操、晚点名、干部会议、政治学习及集体活动等;
2.课堂教学考勤实行“三报一公开”制,课堂老师每周一报,学习委员每周一报,检查小组每周一报,一周一汇总并在系网页上公布;
3.课堂教学凡迟到达20分钟以上为旷课一节,即一学时;
4.课外学习及活动一次为一学时,由辅导员、班主任考勤,每月必须向全体学生反馈一次考勤情况,对考勤较差的学生要及时谈话,帮助其改进。
1.凡不能按时参加课堂教学、课外学习和活动都应实行请假制度;
2.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事先请假,凡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缺席者一律以旷课论处;
3.请假在半天(1-4节课)以内由班主任签字批准,请假半天(1-4节课)以上至三天以内由辅导员签字批准,请假三天以上由辅导员报学院领导签字批准;
4.请假者需事先提出请假申请,经批准同意后在班主任、辅导员处填写请假准假单;
5、请假者将准假单交学习委员于上课或活动时向老师出示。
1.三早一晚包括:早自习、早操、卫生早查、晚自习;
2.成立三早一晚检查小组,由学院领导、办公室主任、辅导员、班主任组成,对学生三早一晚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3.早自习、早操时间为6:30-7:15分,卫生早查时间为6:40分,晚自习时间为19:00-20:30分(夏季时间为19:30-21:00);
4.检查不到或卫生检查不起床者按旷课一学时处理。
1.帮助对象主要包括学生态度不端正,学习成绩差、不能自觉遵守校纪校规或情绪易波动,思想包袱较大的学生;
2.由班委讨论分析最终确定帮助对象,并向学生党支部申请帮助;
3.由学生党员与帮助对象结成对子,并签订协议书;
4.学生党员要经常与帮助对象谈话,了解其思想动态,并做好谈话记录;
5.在学生党支部会议上要定期汇报帮助进展情况,并接受学生党支部随时检查;
6.对圆满完成帮助任务的学生党员要在支部范围内给予表扬。
1.凡一个学期内重修门数达两门以上者,辅导员、班主任将以书面形式通报学生,督促学生思想重视,加快改进步伐;
2.凡累计重修课程门数达三门以上者,函告学生及家长,共同帮助学生找出差距,提高学习成绩。凡累计达到降级标准者,按学校有关要求执行;
3.不自觉遵守校纪校规,经常迟到旷课、夜不归宿或其他不良行为者,辅导员、班主任可以书面或口头形式给予警示,督促学生不再发生类似情况;凡达到学校处分情况者,将按学校要求及时给予处理。
1.班主任、辅导员要根据学生情况有重点地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与联系,及时反映学生在校情况;
2.每学期开学第一个月内要将学生上学期的基本表现和学习成绩向家长作局面汇报;
3.学生家长收到信函后应及时反馈信息,对无反馈信息的家长应由辅导员、班主任电话联络,问询原由。
1.指导思想:表彰先进,挖掘潜力,弘扬校园主旋律,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2.奖评类别:评奖即奖学金评定,对上学年学生成绩优秀的学生给予表彰;评优即优秀集体和优秀学生评定,对上学年优秀集体和优秀学生给予表彰;
3.奖评等级:国家级、省级评奖评优、校级评奖评优、系级评奖评优;
4.每年十月份开始评定;
5.评定结果在全学院公布、通告家长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